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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将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开发经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融资债券,鼓励以ppp模式建设开发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区建设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在推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球经济和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必须充分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先锋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势头,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国务院派“红包” 支持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上市

自1984年第一批开发区建立以来,我国开发区的类型不断扩大,数量逐渐增多,成为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开发区开创了对外使用“一个窗口”、“一站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成为中国国有商业环境的示范区。

关于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爱吉、净值、信息)、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积极适应国际通行规则,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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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还提出要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开发区多元化经营模式。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和经营开发区,或主办现有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有关政策。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开发区建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开发区投资建设和运营特色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合作园区发展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经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融资债券。充分发挥开发区相关协会的组织作用,制定开发区服务标准,促进开发区自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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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指出,要推进东部地区现有开发区的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改善开发区的软硬件环境,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区。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将建成一批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

“下一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分工计划,推进制度建设。搞好开发区的关键在地方。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措施,切实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国务院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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