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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国辉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林业局、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对于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相关公共服务项目,除了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外,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以出让和租赁方式提供土地,支持以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使项目拥有完整的土地产权,增加项目总资产和融资能力。

国土资源部等就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印发意见

根据《意见》,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可以划拨、出售、出租、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并授权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严格限制在土地复垦改革范围内。国有农地权利人可以通过承包、租赁、出让、租赁、抵押等方式经营管理。根据正确的土地征用类型。

《意见》强调,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地区,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投资或者入股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价格。工业用地可以通过先出租、后放弃、出租与放弃相结合的方式供给。支持各地通过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标准工厂和科技孵化器提供土地。农地复垦中国有农地使用权的保障应在试点中有序进行。

标题:国土资源部等就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印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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