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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共享四类行政审批信息

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有望解决重复认证等问题

近日,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查改革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表示从2017年上半年起,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央编办和民政部将为地方政府服务大厅(网络)提供四种基本信息: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它们是行政审批中最常用的。

公民信息、企事业单位信息和社会团体信息是审批工作中最常用的基础信息,用于检查申请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唯一性,确保依法实施审批。此前,这一信息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共享,给审批带来了很多不便。申请材料的重复提交、审核和认证大量存在,不同程度地加重了审批难度。

信息共享将分三步实现:从今年年底到明年年中,以公安部为重点,向地方政府服务大厅(网络)提供公民基本信息,从零开始解决信息共享问题;从明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扩大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共享内容,优化查询方式;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和共享交流平台的基础上,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联网,收集和共享审批基础信息。

行政审批四类信息将全国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民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高度敏感,通知明确要求只能在政府部门内部共享,地方大厅(网络)应根据公安部的授权,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联网登录全国人口数据库。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央组织机构登记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向公众公开了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信息。这些文件为查询提供了权威网站,并指导地方大厅(网络)如何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以避免“假版本”的误用。(记者赵兵)

行政审批四类信息将全国共享

负责编辑:刘淼

标题:行政审批四类信息将全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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