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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报道,近日,媒体报道称,河南省个体企业生产的食盐有异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注意到相关报道后,立即指示河南盐业局及时调查处理。目前,河南省盐务局已暂时吊销了河南省平顶山市申英盐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涉案企业的定点食盐生产许可证和食盐批发许可证,暂停了上述三家企业的所有食盐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允许销售储存的食盐,并责令河南省平顶山市申英盐业有限公司召回7000吨问题食盐。

工信部:督促尽快公布"脚臭盐"检测结果并严处问题企业

5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盐业协会、国家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组成检查组赴河南省检查食盐异味问题。现场检查员发现,三家企业的生产线已被封闭并停止生产,储存的盐已被封闭;河南平顶山申英盐业有限公司和中原龙浩盐化工有限公司的盐有明显的臭味,中原舞阳盐化工有限公司的盐没有明显的臭味;河南盐业局委托了两个国家级盐检测机构对臭盐进行检测。两个国家级盐检机构将现场取样送检,并将尽快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河南盐业局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经组成工作组进入企业;河南盐业局正在研究进一步依法惩处企业。

工信部:督促尽快公布"脚臭盐"检测结果并严处问题企业

5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一、充分认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尽快建立健全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切实消除影响盐安全的各类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应加强食盐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中的人应做到“万无一失”。二是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各地区要重点对辖区内定点制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调查制盐原料来源和制盐环境,严格执行制盐工艺标准和卫生标准。对食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食盐生产企业,应当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定点盐业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盐产品安全自检、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盐产品质量安全。

工信部:督促尽快公布"脚臭盐"检测结果并严处问题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食盐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确保食盐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些盐类产品的异味暴露出盐类质量的安全隐患,盐类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跟踪食盐异味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公布检测结果,认真处理企业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切实维护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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