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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从省车辆改革办公室获悉,本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公交车将统一涂上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标有统一标识的公共汽车包括应急车辆、保密通信车辆、干燥车辆以及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汽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其他车辆。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已涂有标志,保持原有标志不变。

公务车辆的统一标识包括“公务车辆”字样和一个用于报告本地区公共汽车违规行为的专用电话。喷涂标志的位置是客车前门和副驾驶门的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喷涂位置。

根据省汽车改革办公室的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乘坐公交车处理私事;严禁乘公共汽车训练驾驶技能;严禁将公共汽车停放在住宅区等非指定停车场所;严禁乘坐公交车进出商业娱乐场所;严禁乘坐公共汽车出行;严禁将公共汽车借给个人;严禁污染或损坏公务车辆标志。

湖北:全省公车本月喷涂统一标识

省车改办表示,一经查实,发现拒绝喷涂客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坏标识、被群众举报私用客车的单位和人员,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给予通报和曝光。(记者江蕙、通讯员田浩、实习生李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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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全省公车本月喷涂统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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