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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3日电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报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办理了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四川银监局处以35万元罚款。

四川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文件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尹川建发字(2017)第12号

被处罚方的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姓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昭平

重大违法事实(案由)

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35万美元的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四川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月23日

标题:交行成都成华支行违规办理假票据贴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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