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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银行相比,本地银行一般规模较小,风险控制压力较大。我建议加大支持本地银行防范风险的力度,支持它们做大做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南岳银行董事长韩春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韩春建认为,一方面,应进一步推进金融主体之间的平等司法保护。一般来说,与大银行相比,对中小银行的保护是不够的,尤其是诉讼保全的保障。

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地方银行的转型发展。韩春建建议,将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好、创新能力强、监管评级在二级以上的地方银行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鼓励其率先尝试、大胆创新。例如,支持地方银行尝试探索一体化经营,建立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支持合格的地方银行上市,增强资本实力;适当打破壁垒,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例如,在服务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将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税费收入、公务员工资等地方资源优先给予地方银行,以增强地方银行的金融实力,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和地方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南粤银行董事长韩春剑: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做好金融风

韩春建还指出,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应进一步加强。首先,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快速结案金融执法案件的比例。二是加大对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银行贷款、信用证、信用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打击力度,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最后,规范破产程序,防止逃废金融债务。例如,在破产清算阶段,原则上具有抵押权优先权的债权应先独立拍卖和处分,而不应与其他一般债权债务混为一谈进行清算。这不仅可以减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还可以提高清算价值和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南粤银行董事长韩春剑: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做好金融风

此外,韩春建建议,金融机构的司法服务应进一步扩大。“第一,拓展服务,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议实行年度财务试验白皮书制度;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针对金融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金融机构提出司法建议,促使金融机构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二是进一步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税务、质监、房管、车管、口岸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提高金融机构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韩春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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