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7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杨)3月15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了解到,鉴于消费环境千变万化,侵犯自主选择权逐渐成为阻碍调解顺利进行的新情况、新现象。事后,成都高新工商局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监管。对于在消费纠纷中无法通过注册地址联系到的经营者,成都高新工商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将其纳入“商业例外名单”,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在政府购买。

同时,积极推进12315信息系统与市场主体准入信息系统、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及时信息共享,依法在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记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名单。

标题:成都高新区将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列入“黑名单”

地址:http://www.systoneart.com//syxw/14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