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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源报告[2020]22号

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傅穹[2018]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项目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安全的意见(试行)》(傅穹[2019]13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情况》(三府[2017]248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B-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0]482号)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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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挂牌出让的基本情况及开发建设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待转让宗地位于三亚直沽工业园B-43栋。CGCS2000坐标系的面积为39,876.8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的面积为39,850.91平方米)。四个边界的坐标见地块测量和划界图。该地块规划用地为供气(U13),相应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

2020年5月2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证明三亚直沽工业园区控制性B-43地块的征地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并出具了《土地净转让条件证明》。天涯区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已支付到位。天涯区人民政府有相关征地材料。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经清理完毕,没有法律和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的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小区周围可满足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和机械可进入现场施工。该地块有资格进行土地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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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见下表:

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经评估专家组批准,该地块土地评估单价为1132元/㎡(折合754700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45140628元。

该地块在农用地(未利用地)转换征收时,占用农用地(不含耕地)3.9877公顷。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三亚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每平方米35元,该地块耕地占用税为1395695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第二条,三亚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42元,该地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16748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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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该地块新增建设用地评估地价、耕地占用税和已缴纳土地使用费合计4821.1157万元。因此,确定该宗地的挂牌出让底价为4822万元。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规定,鉴于三亚直沽工业园区B-43地块不在省级六类工业园区内,土地利用规划为供气(U13),拟建的天然气门站和应急气源储气站项目不属于“十二大重点行业”项目,因此该地块不存在出让控制指标。上述转让控制指标已按要求纳入《海南省工业项目开发及土地使用权协议》,该协议是该协议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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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发建设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签署《挂牌出让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工业项目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工业项目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投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建设。逾期不能修建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本地块工程的建设应严格按照省、市预制建筑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

二、招标事宜

(1)投标人资格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申请人单独申请,但不接受联合申请。被背信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根据该区域的工业规划和三亚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该地块拟建设天然气门站和应急气源储气站项目。投标人需具备相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储配气或经营资质。同时,投标人必须出具书面承诺:如中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建成后储气量不低于2000m3(水量),供气规模不低于2万m3/h,并与三亚市民用天然气管网连接。该地块的投标人资格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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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土地出让上市:

1、三亚市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纠正的;

2、三亚市存在闲置土地、非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商品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尚未及时纠正的。

(2)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上市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5日发布的《三亚市应对COVID-19肺炎防疫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第三条,“新出让土地的投标保证金可按‘招标、拍卖、挂牌’起拍价的20%确定,土地出让金的60%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 剩余部分可在受让方出具承诺书后一年内分期支付”,该地块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65万元整(即上市,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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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在签署《上市交易确认书》后,投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换为受让地块的交易价格。同时,投标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缴纳6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在承诺书发出后2020年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分期支付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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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30日在三亚房地产信息中心(海南南方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一楼接待处3号窗口查阅并购买《上市转让文件》(上市文件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如果你打算参加投标,你应该提交书面申请,并遵循上市文件的规定。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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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7月30日17: 30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市在海南省政府会展中心二楼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进行。该包裹的上市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09: 00至2020年8月3日09: 30。

(五)确定投标人的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投标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且符合投标条件,且该投标人被确定为该投标人。

2.如果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投标,则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投标人为投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确定首先提交报价的投标人为投标人。

3.任何人不得在上市期间支付该价格,或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且投标人不确定。

4.如果在挂牌截止时间前10分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要求报价,则挂牌宗地将进行现场投标,出价最高的投标人为投标人。

(六)招标活动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格包括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

(8)其他事项:地块在现有土地条件下上市出售。上市转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当时的变更公告为准。

电话: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5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三亚市济阳区迎宾路三亚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方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站:

http://www.landchina

http://zw.hainan.gov/ggzy/

http://lr.hainan.gov

三亚自然资源何规划局

2020年7月1日

主编:刘爽

标题:三亚上市出售1处国有建设用地,位置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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