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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电影《九层塔》侵权案,二审判决认定将小说改编成电影侵犯了保护小说《张牧野》完整的权利。

九层恶魔塔海报

九层恶魔塔海报

新浪娱乐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电影《九层塔》侵权案。二审判决认定,中国电影公司、梦想家公司、乐视公司将《吹灯鬼》改编成电影《九层塔》,侵犯了小说编辑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保护小说完整的权利。

张牧野称《九层楼妖塔》严重歪曲和篡改了《吹灯鬼》,侵犯了边肖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此外,这部电影没有给边肖签名,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并要求赔偿100万元。经过审判,一审法院只支持张牧野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

二审法院认为,在获得改编原作品的权利的情况下,对改编作品所作的修改应符合必要的限制。《九层楼妖塔》的变化是对小说所涉及的主要人物设置、故事背景等核心表现元素的实质性改变,使边肖在原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情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和篡改。三名被告被责令赔偿张牧野精神损失费5万元。

《九层楼妖塔》被判侵犯了保护《鬼吹灯》完整性的权利

主编:梁

标题:《九层楼妖塔》被判侵犯了保护《鬼吹灯》完整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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