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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31日电(记者丁一婷)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准了8项。10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公交事故主要责任人聂、等28人,相关部门已对洛阳市副市长、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等32个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成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进行深刻检查。

国务院批复同意京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京昆高速公路秦岭一号隧道南出口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533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据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的驾驶员王在通过事故现场时超速行驶,驾驶疲劳,导致车辆偏离道路右侧,撞上秦岭一号隧道端墙。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路面识别效果不佳、车辆座椅因撞击而脱落、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当地交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力、洛阳市人民政府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

事故发生以来,已有28人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其中1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3人因涉嫌失职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事故调查组提出,经检察、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不具备纪律处分条件的党员,被依法逮捕的,由有管辖权的党组织及时中止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国务院批复同意京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事实,14个责任单位的32名责任人(河南省13名、陕西省10名、四川省9名)被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事故涉及企业和主要责任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理。责成河南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进行深入检查,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人民日报(2018年2月1日09版)

标题:国务院批复同意京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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