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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亮编辑孙芳

从1992年到1998年,它们相继上市,但迄今为止,它们从未支付过现金股息。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信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家“老派”上市公司表示,他们将在未来满足分红条件时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今天,富仁药业(600781)、浪莎(600137)和金杯汽车(600609)三家公司分别宣布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函。监管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长期未能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两家公司在当天的回复中表示,预计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并将积极研究和推动现金分红计划的实施。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股利政策,并全面、持续地实施现金股利。据记者询问,福仁药业、浪莎和金杯汽车等三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支付过现金股利。

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三家公司提出了几项监管要求:一是公司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现金分红长期不能实施的原因;第二,公司应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改善生产经营,专注主营业务,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第三,公司在实现盈利并有能力支付股利后,应明确相应的现金股利安排和计划;第四,公司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安排,并表明支持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意向和态度。

上市20年从未现金分红 三公司接上交所监管函

在回复公告中,富仁药业表示,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做出了明确详细的安排,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公司未来投资回报计划。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实现净利润将比上年增长3.3亿元至3.6亿元,增长1868.98%,至2038.89%。目前,公司已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研究和推动分红计划的实施。

上市20年从未现金分红 三公司接上交所监管函

浪莎股份在回复中表示,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经审计)将达到现金分红能力。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提出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杯汽车还表示,在具备分红能力后,公司将采取各种现金分红措施,帮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增长和发展成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将致力于改善经营业绩,并尽早向投资者发放现金红利。

上市20年从未现金分红 三公司接上交所监管函

上述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也表示,他们将督促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后,按照公司章程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并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股东和投资者。

标题:上市20年从未现金分红 三公司接上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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