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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权的范围、基本标准和责任分担。

“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涉及到利益的调整,这是财税体制改革中最困难的一个问题。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政支出责任,是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前迈出了一步,也意味着今年的改革步伐有望加快。”吉林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逸群告诉《上海证券报》。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央地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出台

《纲要》将涉及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现行管理体制和政策相对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首先,它将被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财权范围。目前,它暂定为八个类别和18个项目。

参照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了九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本标准,包括义务教育公共资金、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补助。地方政府应在确保国家基本标准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制定高于国家基本标准的区域标准,并提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所需经费的较高部分由地方自行承担。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央地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出台

根据安排,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主要按比例分担,基本保持稳定。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七个项目由中央政府按不同级别共享,共享比例适当简化并合并为五个级别。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六个问题,按比例分担、项目分担或标准补助,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五个项目,中央政府的分担比例主要根据地方财力和保障对象数量确定。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央地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出台

“应该注意的是,同一等级的不同省(区、市)有不同的财政资源。但是,由于《计划》中的事项涉及的政策内容较多,覆盖面较大,每项政策的制定都有当时特定的政策背景,不同的分担比例完全是根据各省(区、市)的财力来确定的,涉及到大量需要重新制定或调整的政策,因此暂时无法操作。中央政府将继续通过平衡转移支付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中央政府与实际财政状况之间的微小差异。”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央地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出台

《建议》还明确提出,一般转移支付下应建立分类分级的共同财务转移支付。原则上,改革前由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务,应统一纳入分类分级转移支付的共同财务,以充分体现和切实履行中央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务的支出责任。

标题: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央地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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