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8字,读完约2分钟

3月7日,在去年底首次明确“创新层必须披露季度报告”后,国有股转让公司对创新层企业再次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做了详细安排。除了明确创新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发布时间外,国有股转让公司表示,如果在2018年4月30日前未能披露该季度报告,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措施。

离4月30日还有近两个月,但事实上,留给1314家创新公司的时间不多了。根据国有股转让公司的最新要求,创新公司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时间不得早于2017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截至3月7日,仅有29家创新型企业发布了2017年年报,其余1285家创新型企业将面临“年报与季报重叠”的双重压力。

国有股转让公司声明,除中国证监会或国有股转让公司另有规定外,不得对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如果预计创新上市公司不会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本季度报告,应在2018年4月20日前披露延迟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截止时间。《上海证券报》记者发现,目前有365家创新型公司预约在4月20日或之后发布2017年年报,这些公司的秘书可能会有其他工作。对此,新三板企业的秘书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节奏太快,而创新企业的定期报告直接针对上市公司,压力太大。”

股转公司明确 创新层企业一季报披露细则

从全国股份转让公司提供的内容模板来看,季度报告的披露将更多地关注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合规性、前十大股东的变动、债券发行、社会责任、利润分配、诉讼担保等重要事项。在券商分析师看来,这些信息的披露无疑将更有利于投资者及时跟踪企业的运行状况。“企业不仅应该看到信的压力,而且季度报告也是一种力量的展示。此外,电话拍卖完全倾向于创新型企业。我们认为,2018年整个市场的交易基金必须向创新层倾斜。”上述分析师表示。

股转公司明确 创新层企业一季报披露细则

2017年,七家创新企业自愿披露了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从业绩来看,这七家企业的季度营业收入均超过或接近1亿元人民币。它们是钢铁和白银电子商务、齐鲁银行、英雄互动娱乐、卓华信息、勃兰特、伊利克姆和创尔生物。自2015年以来,“工业机器人(300024,诊断)”的概念股勃兰特一直坚持披露季度报告。

标题:股转公司明确 创新层企业一季报披露细则

地址:http://www.systoneart.com//syxw/4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