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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完善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金融控股公司越来越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并不断发布监管政策信号。央行2017年7月4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提出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全面监管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全面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2018年的工作会议上,银监会还提议加快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措施。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金控公司监管立法 加强穿透监管

如何监管金融控股公司也是今年两会CPPCC委员的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金在3月6日召开的经济界联席会议上建议,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他说,目前,中国在实践中已经发展成为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是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形成一体化的金融集团。第二类是非金融企业投资和控制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金融机构,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金说:“一些非金融企业热衷于投资金融业,缺乏风险隔离机制,风险隐蔽性强,对金融机构的运作干预不当,业务风险不断积累和暴露,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金控公司监管立法 加强穿透监管

他认为,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仍存在许多盲点和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当局不够明确,缺乏相应的监管法律。“因此,我建议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主要部门。短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牵头制定相关规则,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措施。从长远来看,有必要提高法律水平。例如,国务院颁布条例,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纳入总体监管体系。”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金控公司监管立法 加强穿透监管

对于监管对象,金认为有必要把握金融控股公司突出的系统性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政策和分类监管。在监管内容上,应着眼于资金来源和防止不当关联交易,加强对股东的渗透监管,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严格防止不当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稳健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认为,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多种牌照的金融服务,管理难度和挑战性更大,尤其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因此,他建议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股东的考核,坚持不同牌照的操作风险隔离,坚持金融控股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根本宗旨。

标题:政协委员建议加快金控公司监管立法 加强穿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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