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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敏编辑林建

商务部发言人高锋昨日在回答《上海证券报》的提问时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正与有关部门一道,努力研究和推动在自贸区引入新的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新的负面清单将在6月30日前公布并实施。

高风透露,除了宣布金融和汽车领域的开放措施外,新的负面清单还将取消或放宽对外国投资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贸易流通和专业服务领域的限制。同时,新的负面清单还将列出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给予相关行业一定的过渡期。

本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改应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名单中投资总额在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将委托省政府审批和管理。简化外国人才在中国工作的许可程序。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在选择合格的外国人才后,可在2个工作日内获得签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执行研究员张宁表示,通过这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修订,新一轮的对外开放将有效地促进改革的深入和高质量的发展。同时,这将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努力保持中国作为全球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地的地位。

在2016年国务院批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将在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试点。

高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试点,除了延长时限、扩大范围外,还将围绕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开放措施,围绕国务院批准的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等8个探索方向深化试点,同时推出一系列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例如,可以对合格的服务出口实行免税和零税率,从而加快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为开放发展创造新的亮点。

标题: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本月底前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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