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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报告了2017年的案件处理情况。2017年,共立案203起传统违法案件,包括虚假陈述、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仍然是主要违法类型。

在2017年证券监管检查的20起典型违法案件中,有7起涉及虚假陈述和中介机构不尽职的案件,是操纵上市公司炮制“1001妙计”和操纵多伦股份等一系列案件;九皋集团的金融欺诈和相关中介机构不尽职尽责;山东墨龙(港股00568)虚假陈述及实际控制人准确还原案;鲍莉国际(300135,临床单位)违反了规定;Yabate财务欺诈案(002323,临床单位);嘉电股份财务欺诈案;非法披露晨龙锯床。

7起虚假陈述案列入去年典型 券商人士提三大应对措施

中国邮政证券董事总经理尚振宇向《证券日报》表示,虚假陈述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隐藏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虚假陈述违背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之所以敢于做出虚假陈述,是因为虚假陈述的好处远远大于监管机构给予的经济处罚。

尚振宇表示,监管机构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但可以从机制上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的此类行为。一是提高信息披露制度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其次,要实行拔尖处罚,加大对虚假陈述的经济处罚力度;最后,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在发行债券、并购、再融资等方面进行约束和限制。除了经济处罚外,作出虚假陈述的中介机构将受到严厉的审计,直到它们被重新批准。

7起虚假陈述案列入去年典型 券商人士提三大应对措施

尚振宇表示,除监管部门的相关措施外,要加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通过行业自律联盟,坚持勤勉尽责精神,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水平,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及时沟通,合理陈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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