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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保监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都表示了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的决心,并发布了严格遏制地方非法借贷的信号。

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但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非法举债产生的隐性债务迅速增加,因此有必要更加重视风险积累,重点控制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资金管理支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资金审慎合规开展创新业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为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等非法或变相举债建设新项目、新摊位。

对此,中国信用评级地方政府与城市投资行业研究小组认为,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一些地区仍通过非法担保、政府购买服务、伪ppp项目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这阻碍了改革。两部门出台文件,延续“堵局部门”的政策预期,旨在堵塞地方政府各种非法融资渠道,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多部门密集发声 严查地方违规举债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保险行业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攻坚战总体方案》明确规定,要集中整治保险资金使用混乱局面,严禁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坚决制止变相增加实体经济成本的清仓、抵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地方政府的非法债务融资行为往往具有创新性和隐蔽性。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的体系应早发现、早处置。”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银监会还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视为主要金融风险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最近表示,他将彻底纠正各种非法金融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继续抑制房地产泡沫趋势,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清理隐性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意见》,严格管理扶贫项目贷款审批,避免以扶贫为名,违规向其他项目借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副部长田原近日表示,今年将着力防范和控制公司债券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分散审批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的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检查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的真实性,合理把握项目审批的规模、节奏和时机,严格控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业内人士认为,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多个部门有不同层次的联系和责任,通过共同努力,可以全方位、无死角地监督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行为。

标题:多部门密集发声 严查地方违规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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