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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预付卡违法经营活动,预付卡及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成为检查和整治的重点。

尹(人民的视野)

■超过一半的中小学生参加过校外培训,近95%的市场份额被中小型机构占据

■许多私立教育和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公司性质

■部分教师具有“教师”和“销售者”的双重身份,流动性高,变化频繁,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这个寒假,你应该向校外补习班报告你的孩子吗?"“各种校外教育和培训机构令人眼花缭乱,目前真的别无选择。”“如何确定哪些校外培训机构有资格办学,哪些没有资格办学?”“在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咨询的过程中,如果您遇到教学质量或可信度方面的问题,您应该向哪个部门报告?”...随着寒假的到来,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成为家长们的一个热点

对症下药,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聚焦)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底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和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已经成长为一个巨大的市场。2016年,该行业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有超过1.37亿学生参加,700万至850万教师在咨询机构工作。新浪数据中心联合教育机构发布的《2017年全国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调查报告》显示,超过一半的中小学生每年花2000-1万元进行课外辅导,13.7%的家庭每年花2万元以上进行教育培训。

对症下药,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聚焦)

一方面,市场繁荣,社会资本涌入;另一方面,质量参差不齐,教学水平经常受到批评。教育培训机构应如何规范管理?特别是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教育培训机构如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发展?几天前,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了一次关于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全国研讨会。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地方教育当局一致认为,有必要“对症下药”,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从“野蛮发展”规范为“有序发展”。

对症下药,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聚焦)

现状:

许多“顽疾”是并存的,问题和挑战并存

作为对学校教学的有益补充,私立教育和培训机构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满足学生对教育多样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需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近年来私立教育和培训行业蓬勃发展,受到观众的欢迎和资本市场的青睐。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无证办学,教育质量不高,教师流动性强,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学生权益在学费纠纷中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长期以来困扰着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来,对于私立培训机构的发展,有一个形容词叫做‘野蛮增长’,这是一个贬义词。也就是说,尽管这一行业发展迅速,规模大,势头强劲,但在规范化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中国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念璐概述了当前民办培训行业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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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中国中小学生人数约为1.82亿。其中,据中国教育协会统计,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人数为1.37亿人次,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中小学生参加过校外培训。“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私立教育和培训行业中,近95%的市场份额被许多中小型机构占据,几个大型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份额不超过总市场份额的5%。相对而言,对小型机构的监管难度更大,对主管部门的挑战也更大。”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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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规模之外,需要关注的是培训机构收费的增长率。“一些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费用正以每天约10%的速度上涨,而且费用越来越贵。这也是行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但仍不规范。”薛对说,“还有一个数字让人担心。据不完全统计,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完全许可的比例不到20%,给行业带来巨大风险。直接表现是:制度违规成本低,教学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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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监管和治理方面也存在许多困难。有学者说:“很多培训机构都在工商部门注册。那么,培训机构一旦出了问题,应该由教育署管理,还是由工商署管理呢?管理应该如何合理化?”有学者还说:“许多教育培训机构以教育咨询公司或教育科技咨询公司的名义开展教学活动,这些机构没有在教育部门注册,本质上是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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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虽然被称为培训机构,听起来像教育机构,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而且大量的机构都是公司性质的,在工商部门注册。虽然教育行政部门预先批准了少量,但教育行政部门不足以对其进行监督。”杨念露介绍道。

原因:

制度和机制不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办教育学院院长周海涛教授认为,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存在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是地位模糊。“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现有的民办培训机构是否需要重新选择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从事义务教育课外辅导是否合法,尚不清楚;其次,公益导向亟待体现。有必要尽快明确如何发挥教育培训活动对教育秩序的积极作用;进入和退出也有不同的障碍,学校进入障碍的设置标准也不明确。不同的地方对组织者、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的资格要求不同,场馆和房屋的属性和所有权不同,个别地区的退出程序繁琐,导致培训机构出现大量“僵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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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涛表示,培训质量参差不齐,科研力量不足,教师水平亟待提高,部分教师陷入“教师”和“卖家”的双重身份,教师流动性高,更换频繁,培训效果和质量难以保证。此外,办学行为需要规范。仍有无证“假学校”或机构租用场地招用合格单位进行虚假招生,或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注册项目范围,未经批准跨地区办学,一证多点办学的;还存在市场监管有待完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

对症下药,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聚焦)

“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前,教育行政部门只有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权,对无证办学机构没有执法权。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虽然职责分工明确,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仍有困难。”成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曾晶表示,过去,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不规范,最大的困难体现在机制层面。“教育部门与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管理界限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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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

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非常重要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尽快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使其尽快从野蛮成长阶段向有序健康成长发展。还需要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首先,必须明确教育培训机构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教育培训的类别和培训内容,明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律地位。同时,要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防止资本过度控制教育行业,加强内涵建设,引导更多培训机构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培训机构注册秩序,避免教育和工商部门之间的管理,制定可操作的退出机制。同时,在师资方面,我们重视培训队伍建设,完善和推进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全面提升师德。”周海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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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的是监督机制。民办教育监管应由业务管理向市场和行业管理转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此外,有必要加强对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法定资格、财务状况、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招生宣传、风险控制等周海涛介绍道。

行业协会的作用也至关重要。记者从中国教育学会了解到,该学会开展了行业规范和指导工作,包括设立标准化管理试验区、制定专业标准、建设专业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推出第三方认证系统等。

(实习生余小山参与写作)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5日,第17版)

标题:对症下药,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深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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