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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洋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多元化融资领域的支持重点和方向,推动海洋经济向优质高效转型。
在银行信贷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部门、金融服务中心或特约经销商,提高专业服务水平;结合海洋经济特点,加大涉海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和推广力度,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产业链企业、渔民等不同主体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优化信贷投资和结构,支持海洋经济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明确加强涉海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在股权和债券方面,我们将引导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涉海企业,积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金融支持。
在保险方面,强调规范各种相互保险的发展,探索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加快发展航运保险、沿海旅游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鼓励保险基金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和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增加投资。
在多元化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推动航运金融发展,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海洋领域投贷款联动的规范化推进;积极发挥各种基金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根据《意见》,要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高质量的项目数据库,建立全国统一的基于互联网的海洋产权抵押和质押登记系统,建立统一的海洋产权评估标准。加大对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以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探索金融改革创新。鼓励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的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记者王冠、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八部门发文鼓励金融服务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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