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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广发、嘉实、招商局、E基金、南方、交通银行等多家基金公司发布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公告主要强调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公告还显示,本次调整后的赎回率是根据《公开发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调整的。

新规将从4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17年8月31日,监管部门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已经设立或批准但尚未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如果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规定,仍给予6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说,从2018年4月1日起,所有基金将按照《条例》运作,新的《条例》将全面实施。

多家基金公司调整赎回费 7天内赎回费率高达1.5%

随着6个月期限的临近,各基金公司加快了修订基金合约的进程。

《条例》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除货币市场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外,对连续持有期不足7天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情况和处理方法应在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中事先约定。"

“这样做,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人或机构利用内部信息快速买入和赎回套利。”一位资深营销人员表示,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假设一只基金持有10%的股票。股票涨停后,基金净值增加1%,涨停后,基金净值增加2%。从固定收入的角度来看,一年有4%或5%是好的。相比之下,这种收入非常高,因此一些机构可能会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短期套利。目前,1.5%的赎回率是在7天内收回的,这大大减少了空套利,因此这是一个保护原持有人利益的好办法。”

多家基金公司调整赎回费 7天内赎回费率高达1.5%

赎回费用的调整有所不同

根据一些调整赎回费方案的基金公告,《国家商报》记者发现,根据《条例》,基金公司应向持有期少于7天(自然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但赎回费的设计仍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同一家基金公司收取的赎回费的费率设定存在差异。

例如,广发基金的公告显示,不同的基金设定了不同的赎回费用。其中,对于广发巨富组合等20只基金,在修改赎回率后,规定持有日期不得超过7天,赎回率为1.5%;7天(含)至30天(含)的赎回率为0.5%;如果超过30天,将不收取手续费。此外,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人民币)等17只基金的赎回费率只收取两个档次:7天以内、7天及以上。少于7天的赎回费为1.5%,持有7天或以上无需支付赎回费。同时,该公司还表示将暂停包括广发养老指数a在内的10只基金的丙类收费模式的认购业务

多家基金公司调整赎回费 7天内赎回费率高达1.5%

第二,《条例》提到,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赎回费应全部计入基金财产,但对于超过7天的部分,不同公司的操作有所不同。

不过,正如广发基金所宣布的,在C型收费模式下,赎回费完全包含在基金财产中,即投资者持有期少于(含)30天;然而,融通依桐的常规开放式债券基金将赎回率设计为四个等级,对于持有期超过7天(含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财产中包含不少于25%的总赎回费。

最后,各基金公司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根据嘉实基金的公告,在其赎回费用调整计划中,对其9只基金做了特别说明,其计算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净赎回金额为“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率”。另一类分为部分赎回和全部赎回。部分赎回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份额×1.00元×1-赎回率”,总赎回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份额×1.00元×1-赎回率+该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入”。

多家基金公司调整赎回费 7天内赎回费率高达1.5%

值得注意的是,牛梅还发现,在此次基金公司基金赎回费的重大调整中,基金的C级股成为了“重点”解释的对象。由于没有认购费,基金C型收费模式加上每日销售服务费成为短期投资者的首选。条例的全面实施将增加短期投资的成本,因此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种惩罚性的赎回费。

一般来说,对于每家基金公司不同的基金赎回费用调整,投资者在购买相关的基金产品时,应该更加关注基金合约和基金公告。

编辑朱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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