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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文悦、赵小亮通讯员王斌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发布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优秀金融产品创新机构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将新旧动能转化为重大项目,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根据《办法》,山东省每年将评选出不超过10项省内新老动能转化优秀金融创新产品,予以通报和表彰,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金融奖励。

山东引导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金融产品创新

《办法》明确上述六个部门负责山东省新老动能转换优秀金融创新产品的评选,并组织专业骨干和特邀专家成立“新老动能转换优秀金融创新产品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金融创新产品的年度评审工作。主要奖励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带动服务创新,推动以新旧动能为主要特征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优秀金融创新产品中引领全国。所有金融机构,如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以及依法在山东设立的各类新的金融机构,均可申报。

山东引导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金融产品创新

根据《办法》,全省新老动能转化优秀金融创新产品的重点奖励范围包括:新老动能转化金融支持、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金融服务。一般来说,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创新突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和实施新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技术,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好的质量和更高的效率,以满足市场需求。二是适用性强。创新产品应在报告年度的前两年内开发出来,投放市场实施应用,能够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第三,经济或社会效益突出。通过创新产品的实施,可以产生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落实“政府与银行保险”等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改善农村金融薄弱环节、促进科技自主创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创新产品的实施,新受益客户数量和新业务(包括贷款、融资、保险、担保和投资)金额大幅增加,客户成本大幅下降,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得到了权威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第四,领导示范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创新产品由山东省的法人金融机构或金融分支机构发起,并首先在山东使用。它们具有复制和推广价值,对山东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第五,遵守法律法规。创新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和合法性。

标题:山东引导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金融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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