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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东京5月9日电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

2018年5月9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在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我们赞赏自2015年11月在首尔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三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我们认识到,三国合作有利于搭建地区和平与合作的平台。有鉴于此,我们重申致力于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三国合作。

我们认识到,三国在确保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负有共同责任。三国合计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世界总量的20%,这将对促进世界繁荣发挥重要作用。我们重申,我们共同努力应对区域和全球挑战。

我们赞赏并重申中日韩合作秘书处在促进三国合作方面的作用,支持秘书处加强能力建设,更广泛地参与三国合作。我们重申,启动三方合作基金有利于三方合作项目的实施。

三国合作

我们一致认为,定期举行三国领导人会议意义重大,将为三国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与对话提供政治动力。我们重申,三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悠久的未来,并将在2015年三国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基础上继续合作。

我们高度评价自上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三国在卫生、教育、环境、金融、交通、物流、文化、体育、经贸和灾害管理等领域举行的部长级会议。这些会议显示了我们在各个领域协调政策和开展合作的政治意愿。我们欢迎2016年8月在东京举行的三国外长第八次会议。会议就共同关心的战略问题交换了意见,为三国领导人会晤奠定了基础。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注意到定期举行三国外长会议对促进三国合作的重要性。

我们认识到,促进人员交流对于扩大和巩固三国合作的基础至关重要。

因此,根据《平昌宣言》,我们期待借举办三国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会,即2018年平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2020年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及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加强文化和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重申扩大三国旅游交流的重要性,力争到2020年实现三国3000万人次的人文交流,通过“东游”活动进一步提升三国吸引力。我们大力支持青年交流,鼓励三国青年峰会等合作项目。

我们认识到“东亚文化之都”项目对三国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祝贺2018年当选为“东亚文化之都”的城市,期待着多年来当选城市之间加强文化交流。我们认识到教育合作对加深相互了解的重要意义,赞赏三国通过扩大“亚洲校园”项目促进高等院校学生交流的努力,并期待该项目进一步升级。

考虑到公共外交在增进三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加深友谊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欢迎继续就中日韩公共外交论坛进行磋商。

我们支持三国间的文化交流项目,如青年领袖圆桌会议和中日韩文化巴士。

我们重视三国领事合作,愿研究建立三国领事磋商机制,通过分享最佳经验、探索合作方案,加强长期机构合作。

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认识到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我们将坚持我们的承诺,继续致力于经济自由化,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并改善商业环境。我们将共同努力,加强基于规则、自由、开放、透明、不歧视、包容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体系。我们欢迎世界贸易组织讨论当前的国际贸易挑战,如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和中小微型企业。我们强调双边、区域和多边贸易协定对补充和加强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我们重申,三国自由贸易协定是深化东亚经贸合作、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途径,符合三国共同利益。我们重申,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三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努力达成一项全面、高水平、互利和自我价值的自由贸易协定。我们还重申,我们应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以期尽快达成一项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利的协定,并指出关于市场准入和规则的谈判需要取得进展。我们将共同努力,在各个领域取得高质量和有商业意义的成果。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认识到,为了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繁荣,有必要建立一个重视创造力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制度。我们认为,包括知识产权主管政策对话在内的三国知识产权合作,对推动地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期待着进一步加强三国在这方面的合作。

我们认识到工业部门产能过剩的负面影响,并将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认识到加强区域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并决心通过三方对话和协商加强区域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合作,以促进东亚的整体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贸关系,深化利益整合。为此,我们将在供应链互联、电子商务、内容产业和标准化领域加强经济合作,提高竞争力。我们重申三国能源合作对于实现东北亚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必要性。我们决定适时达成三国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提高东北亚液化天然气市场的透明度和流动性。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考虑到电子商务在创造新的经济价值方面的重要性,我们同意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合作对三国都有好处。

我们认识到,三国在海关和运输方面的合作对于确保贸易便利化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未来几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等大型国际活动的东道国,我们特别重申在促进货物和人员合法流动的同时加强边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欢迎2017年11月在东京举行的三国海关领导人会议决定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交流。

当前,全球经济正面临跨境一体化倒退和金融环境超预期收紧的风险。在这种不确定性下,中日韩三国将继续通过深入交流和协调应对可能出现的金融波动。我们将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东盟和东盟反洗钱组织的监督和组织能力建设,以充分发挥其作为独立、可信和专业的国际组织的使命,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的发展。因此,我们欢迎cmim第一次定期评估取得的积极进展,并期待其成功完成。这将有助于通过延长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贷款挂钩的贷款支持期来加强融资支持;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更好的协调机制,促进联合融资;启动cmim时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维护市场信心,强化cmim作为区域金融安全网的作用。我们赞赏美洲区域组织继续支持地中海海事委员会的工作及其在建立和扩大区域和全球伙伴关系方面取得的成就,并祝贺amro在联合国大会获得常驻观察员地位。我们欢迎各方于2017年12月决定向区域信用担保和投资基金增资。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强调应对健康和老龄化等与人类安全相关的共同挑战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计划和反应、解决抗生素耐药性和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的重要性,并将继续在这些领域开展合作。我们还将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

此外,我们将扩大卫生服务业和远程医疗领域的合作,加强相关信息和人员交流,减少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非传染性疾病和癌症等传染病。我们将积极分享信息和交流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健康老龄化,并致力于继续三国之间的老龄化政策对话。我们将促进辅助设备、物理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提供和资源共享,使残疾人能够参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并显著提高他们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水平和质量。我们将努力充分利用科学和信通技术的优势,如脑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残疾人援助技术、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发展,并应对全球性问题。此外,我们认识到,在5g移动通信和全球漫游等通信领域加强合作,将有助于促进相互交流与合作。我们将在三国信息和通信部长会议机制下,推动这一领域的联合研究、技术合作、信息共享和人力资源交流。我们还欢迎并鼓励企业、学术界、智库和其他相关实体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三国在打击网络犯罪、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方面的政策磋商。我们致力于维护一个有利于我们所有人的安全信通技术环境,并重申集体解决信通技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我们欢迎并支持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关于信息和通信领域国际安全的报告。报告认为,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建设一个开放、安全、稳定、无障碍、和平的信息和通信环境是适用和不可或缺的。鉴于本地区面临的安全挑战,我们将加强三国在裁军和防扩散领域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在核安全监督高官会议机制下开展核安全合作。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基于我们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承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和环境合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欢迎在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下取得的进展,并重申我们将继续共同努力解决prevent/きだよ气体污染和海洋垃圾问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们期待中日韩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合作网络建设取得进展。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强调,应在农业、跨界动物疾病、林业和生物多样性领域开展合作,包括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重申,我们将不懈努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坚定支持全面落实《巴黎协议》。我们支持2017年6月在东京举行的第二轮中日韩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通过的联合声明,重申三国在北极事务特别是科学研究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性。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我们重申致力于根据2011年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通过的灾害管理合作原则和措施加强减灾合作,并注意到三国灾害管理部门部长级会议和灾害管理桌面推演取得的进展。

我们认识到有效实施《2015-2030年仙台减灾框架》对于大幅降低灾害风险和生命损失以及确保人民生计和健康的重要性。我们将进一步努力提高公众意识,欢迎在世界海啸日举行的中学生峰会,并发表《黑潮宣言》。

我们愿意共同探索“中日韩1+1”合作模式,包括加强三国对话协商,分享发展经验,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促进地区内外可持续发展。

国际和地区形势

我们致力于朝鲜半岛的彻底无核化,重申维护半岛和东北亚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的共同利益和责任,强调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按照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全面解决各方关切,我们才能为朝鲜半岛的光明未来奠定基础。中韩两国领导人希望通过对话尽快解决日韩绑架问题。

认识到区域和国际机制合作的重要性,我们将合作推动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10+3)、东亚峰会、亚太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取得具体成果,包括2019年在日本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我们注意到在10+3框架下第二次东亚展望小组报告的建议取得的进展,包括到2020年实现东亚经济共同体的愿景。

我们期待着在中国担任主席期间举行下一次会议。

附件:自2015年11月以来举行的三国会议

第一部分:部长级会议

第八届卫生部长会议(2015年11月29日,日本)

第七届文化部长会议(2015年12月20日,中国)

第一次教育部长会议(2016年1月30日,韩国)

第18届环境部长会议(2016年4月26-27日,日本)

第十六届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016年5月3日,德国)

第六次运输和物流部长会议(2016年7月28日,中国)

第八次外长会议(2016年8月24日,日本)

第八届文化部长会议(2016年8月28日,韩国)

第一次体育部长会议(2016年9月22-23日,韩国)

第十一次经济贸易部长会议(2016年10月29日,日本)

第九届卫生部长会议(2016年12月4日,韩国)

第17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017年5月5日,日本)

第十届文化产业论坛(2017年6月28日,日本)

第19届环境部长会议(2017年8月24-25日,韩国)

第九届文化部长会议(2017年8月26日,日本)

灾害管理部第五次部长级会议(2017年9月7日,中国)

第十届卫生部长会议(2017年11月12日,中国)

第六届海关领导人会议(2017年11月30日,日本)

第三次水资源部长会议(2018年3月19日,巴西)

第二次教育部长会议(2018年3月21日,日本)

第18届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018年5月4日,菲律宾)

第二部分:政府间协商与合作

1.政治领域

1)高级官员会议

第一次外交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2016年4月27日,韩国)

首届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2016年4月28日,韩国)

第十一届外交高官磋商会(2016年8月21日,日本)

第四次反恐磋商(2016年11月15日,韩国)

第二次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日本,2017年6月8日)

外交培训机构负责人第二次会议(2018年5月23日,中国)

2)主席团会议

第九届拉美事务磋商会(2015年12月11日,日本)

首届警务工作会议(2015年12月23日,中国)

第四次灾难管理桌面演习(2016年6月22日,韩国)

第二次警务工作会议(2016年11月23日,韩国)

第十届拉美事务磋商会(2017年1月25日,中国)

第三次网络事务咨询(2017年2月10日,日本)

第三次警务工作会议(2017年11月14-16日,日本)

第11届拉美事务磋商会(2018年3月7日,韩国)

3)工作组会议

中日韩合作交流项目(2016年1月25-29日,中国)

中日韩合作交流项目(2017年4月17-20日,韩国)

2.经济领域

1)领导人会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2017年11月14日,菲律宾)

2)部长级会议

第四届东盟区域经济伙伴关系部长级会议(老挝,2016年8月5日)

第二届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菲律宾,2016年11月3-4日)

rcep第三次部际会议(2017年5月21-22日,越南)

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2017年9月10日,菲律宾)

第四届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新加坡,2018年3月3日)

3)高级官员会议

第九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2016年1月18-19日,日本)

第十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2016年6月27-28日,韩国)

第十一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2017年1月9日至11日,中国)

第十二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2017年4月10-13日,日本)

第十三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2018年3月22-23日,韩国)

4)主席团会议

第十四届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大会(2015年11月3-5日,韩国)

第十四届it总监开源软件会议(2015年11月17日,日本)

知识产权局局长第十五次政策对话(2015年11月17日,中国)

第九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局级磋商(2015年12月14-18日,日本)

第11轮rcep谈判(文莱,2016年2月15-19日)

第十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局级磋商(2016年4月4-9日,韩国)

第十二轮rcep谈判(2016年4月24-29日,澳大利亚)

中日韩国际金融部部长会议(2016年5月30日,中国)

第十三轮rcep谈判(2016年6月12-18日,新西兰)

2016标准合作常务委员会会议(2016年7月12日,日本)

第十五届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大会(2016年7月12-13日,中国)

Rcep首席谈判会议(2016年7月18-19日,印度尼西亚)

第14轮rcep谈判(越南,2016年8月15-19日)

第十五轮rcep谈判(2016年10月17-21日,中国)

第15届it总监开源软件会议(2016年11月15日,韩国)

第十六轮rcep谈判(2016年12月6-10日,印度尼西亚)

知识产权局局长第16次政策对话(2016年12月8日,日本)

第17轮rcep谈判(2017年2月27日-3月3日,日本)

第18轮rcep谈判(菲律宾,2017年5月2-12日)

2017标准合作常务委员会会议(2017年7月4日,韩国)

Rcep首席代表会议(2017年7月6日,菲律宾)

第19轮rcep谈判(2017年7月18-28日,印度)

第二十轮rcep谈判(2017年10月17-28日,韩国)

三国国际金融部和中央银行董事会议(2017年11月6日,韩国)

第21轮rcep谈判(2018年2月2日至9日,印度尼西亚)

第16届it总监开源软件会议(2017年11月16日,中国)

第16届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大会(2017年11月30日,日本)

知识产权局局长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12月6日,韩国)

第22轮rcep谈判(2018年4月28日-5月8日,新加坡)

5)副秘书长级会议

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次工作会议(2016年7月26-28日,中国)

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三次工作会议(2017年7月10-12日,韩国)

6)工作组会议

第六届海关领导人会议工作组会议(2016年4月20日、6月14-15日、6月15-16日和6月21-22日,日本)

跨境动物疾病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7月21日,日本)

技术委员会海关指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日本,2017年6月9日和11月17日)

3.可持续发展领域

1)局级会议

第十一届沙尘暴合作主管会议(2016年3月24日,日本)

第六届健康老龄化政策对话(2016年7月5-6日,日本)

第三届林业局会议(2016年9月7-8日,日本)

第六届临床试验合作部局级会议(2016年11月22日,韩国)

第19届环境部长会议董事会议(2017年3月24日,韩国)

第十二届沙尘暴合作理事会议(2017年3月24日,韩国)

第19届环境部长会议董事会议(2017年4月26日,韩国)

第四届林业局会议(2017年7月18-19日,中国)

第七届健康老龄化政策对话(2017年11月12-13日,中国)

第八届健康老龄化政策对话(2018年7月14-15日,韩国)

2)工作组会议

第九届化学品管理政策对话(2015年11月9-11日,中国)

第九届良好材料循环社会/循环经济/3r和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研讨会(2015年12月3日,韩国)

第三届空空气污染政策对话(2016年2月23-24日,日本)

首届农村环境政策对话会(2016年3月10日,中国)

第三届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2016年4月13日,中国)

公众环境意识提高项目咨询会议(2016年6月16日,韩国)

第十届化学品管理政策对话(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日本)

第十届良好材料循环社会/循环经济/3r与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研讨会(2016年11月8日,中国)

环境部长会议第18次工作组会议(2016年12月20日,日本)

环境部长会议第18次工作组会议(2017年2月15日,韩国)

沙尘暴联合研究第一工作组和第二工作组第二次联合研讨会(2017年2月16日,韩国)

第11届沙尘暴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2017年2月17日,韩国)

第四届空空气污染政策对话(2017年2月23-24日,中国)

环境部长会议第19次工作组会议(2017年7月16日至18日,韩国)

第四届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日本)

第11次化学品管理政策对话(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日本)

首届气候变化政策对话(2017年12月12日,中国)

第11届良好材料循环社会/循环经济/3r和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研讨会(2017年12月26-27日,日本)

第五届空空气污染政策对话(2018年2月6-8日,韩国)

4.其他领域

1)高级官员会议

第九届核安全监管高级官员会议(2016年11月29日,中国)

第十届核安全监管高级官员会议(2017年12月5日,日本)

2)主席团会议

第十六届东北亚港口主管会议(2015年11月2-3日,日本)

第十届科技政策研讨会(2015年11月9-10日,日本)

第九届文化产业论坛(2016年6月16日,韩国)

第十一届科技政策研讨会(2016年10月17-18日,韩国)

第九届全国博物馆馆长会议(2016年11月4日,中国)

第十七届东北亚港口主管会议(2016年11月3-4日,韩国)

第十二届科技政策研讨会(2017年10月19-20日,中国)

第十八届东北亚港口主管会议(2017年11月7-8日,中国)

大学交流与合作促进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11月23日,韩国)

第八届人事政策网络司局级会议(2017年12月12-13日,中国)

3)工作组会议

第七届运输和物流部长会议第一次董事会议(2017年3月23日,韩国)

第一届体育工作会议(2017年7月6-7日,韩国)

第七届交通运输部长会议第二次主任会议(2017年12月19日,中国)

第七届运输和物流部长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议(2018年5月15日至16日,日本)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标题: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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