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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金融机构受到监管罚款并不少见。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最近被处罚的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在内,已有5家机构收到监管罚款,累计罚款近1300万元。

尽管近年来消费金融呈爆炸式增长,但在金融监管更加严格的背景下,拿票现象仍将继续,健康有序将成为消费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关键。

惩罚是常态

5月25日,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银监局罚款138.68万元。据悉,此次处罚是针对两年前中国银行消费金融“贷款收费”的违法行为。

“贷款收费”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中行消费金融此次收到的罚单也是监管部门针对消费金融机构“贷款收费”行为的第一张罚单。

事实上,尽管有不同的违规行为,获得许可的消费者金融机构获得监管罚款还是很常见的。

2016年年中,尹蓓消费金融收到北京银监局签发的15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的理由包括当事人变相突破监管要求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个人消费贷款使用不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没有合理的理由,在充分的情况下,提出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失实。

2017年9月,北京银监局再次公布尹蓓消费金融行政处罚信息:尹蓓消费金融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性操作规则,开展业务范围以外的业务,提供虚假隐瞒重要事实,进行监管和停业等。相关责任人:宋文昌、袁、、。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北京银监局决定对华北消费金融银行处以总额900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5机构领1300万罚单,消费金融遭处罚成常态

2017年3月,即时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产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被罚款39万元。

2018年1月,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被罚款10万元。

同月,湖北省消费者金融被湖北省银监局罚款40万元,原因是贷款资金因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不到位而被挪用。

根据以上统计,近几年被罚款的五家消费金融机构累计罚款近1300万元。其中,罚款数量和罚款金额居中国消费金融银行首位。

萨克研究所所长路南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消费金融机构违规的原因很多。在路楠看来,很多特许经营机构,传统的国有金融机构,企业文化根深蒂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经营能力跟不上,内控合规意识不强,容易出现违规行为。其次,这些机构的风险控制环节薄弱,消费贷款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也薄弱。

“此外,就大环境而言,如信用信息系统不完善、行业法律制度落后等,也是导致违规事件频发的因素之一。”卢楠说。

增长问题

在违规事件频频发生的同时,消费金融业近年来迎来了一个爆炸性的表现期。兆联消费金融和吉藏消费金融的净利润均超过10亿元,苏宁消费金融、中国邮政消费金融和华融消费金融的净利润合计实现扭亏为盈。

其中,2017年,兆联金融实现净利润11.89亿元,同比增长266.97%;吉藏消费金融实现净利润10.22亿元,同比增长近10%;即时消费金融和苏宁消费金融的净利润分别为5.78亿元和5.78亿元。净利润低于1亿元的包括华融消费金融、中国邮政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和中原消费金融。

然而,有必要警惕的是,在消费金融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违规问题也不容忽视。

网上贷款田燕高级分析师高才业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频繁向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发出罚款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发展,整顿行业混乱。监管当局希望通过惩罚相关机构来解决当前行业中存在的各种混乱,引导消费金融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路南认为,简单的处罚不会在短期内改变消费金融行业的混乱局面,也不会对行业发展造成重大制约。然而,作为市场失灵时政府干预的一种手段,监管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消费金融市场中,有效的监管是消费金融有序高效发展的必要保障。

“预计对消费金融许可证持有者进行处罚的现象将继续出现。”高才业表示,“作为一个快速增长的行业,监管要求消费金融行业有序健康发展。随着整个金融监管环境的收紧,监管当局将对消费金融业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整个行业的发展将经历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野蛮到健康的发展过程。”

标题:5机构领1300万罚单,消费金融遭处罚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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