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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将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并提高了税率。

记者注意到,根据现行税制,每月税前收入1万元的人需要缴纳345元的税款;改革后,税收将为90元,税收将减少约70%。

此外,草案首次增加了特殊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令人担忧。

那么,特殊附加演绎的意义是什么?它在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方面能发挥什么作用?还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就此,国家商报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特别研究员、北京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所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

减轻税收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

Nbd:教育、医疗和抵押贷款利息对许多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压力。这一次,他们被包括在特别附加扣除。你认为这一举措的意义是什么?

李:在此之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基本的扣除,只有少数特殊的扣除,如五险一金和商业医疗保险。这一次,特别扣除,如子女教育费用,大规模增加,扣除额增加,应付税款减少。

这也是考虑到普通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需求(603883,临床单位)。教育、医疗和住房都是改善民生的关键问题。减税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税收负担。

此外,由于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四项劳动收入都包含在综合征税范围内,因此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一些纳税人因特殊扣除额较大,综合劳动收入的计税基数较小。然而,在累进税率过高的环境下,较小的税基将有助于纳税人降低税率水平,适用较低的税率,全面减税。这是一项双向的积极政策。

每经专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税前月入万元

Nbd:在扣除上述特殊附加项目后,你能举个例子说明税收压力的减轻吗?

李:以月收入10000元的工资为例,根据现行税法,假设各类社会保险费约2000元,应纳税额为(10000-3500-2000)×10%-105 = 345元(105为速算扣除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修订草案,可以增加特别扣除额,并将3%的税率提高一倍。假设所有社会保险费仍为2000元,应纳税额为(10000-5000-2000)×3%-0 = 90元(0为快速扣除)。这使税收减少了255元,比以前减少了70%。假设纳税人也有特殊扣除,税额甚至可能为零。

这种特殊扣除主要考虑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上项目正是目前中国人最关心的一些支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即使是年轻人也可能因为城市疾病而变得贫穷。因此,扣除大病医疗费用,充分反映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

此外,儿童教育支出和继续教育支出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有利于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过渡。然而,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是目前普通百姓承担的重要生活费用之一,允许扣除将有助于降低人们的生活成本和税收负担,并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来改善他们的生活。

需要建立一个特殊的额外扣除上限

Nbd:目前有观点认为,从特别附加扣除项目来看,这比5000元的免税额度更有效。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李:标准扣除和特殊扣除都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世界上有些国家只允许扣除其中的一项,而有些国家只能选择较高的一项进行扣除。

然而,中国的税制改革非常有利,因为这两个项目都允许扣除。无专项费用的基本扣除5000元即可实现减税,有专项费用的累计扣除以5000元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税制改革关注民生的方向。中国此次税制改革涉及的医疗、教育和住房都是普通百姓普遍承担的生活费用,因此税制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Nbd:你对税收制度的设计和细则有什么建议吗?

李:对于上述医疗、教育、住房等项目的特殊扣除,在实施过程中,主要要注意上限,因为每个纳税人在这些项目上的支出金额不同,所以在考虑扣除的前提下,也要考虑具体的限额,这样也比较公平。

另外,关于不再保留特别附加扣款费(1300元/月),实际上这一政策并不适用于中国境内居民纳税人的国内收入,而只适用于在国外工作的居民纳税人的收入或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居民的收入,因此取消对大多数纳税人没有影响。由于扣除标准已普遍提高,因此在这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时,没有必要对上述工资和薪金给予特别的扣税待遇。

每经专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税前月入万元

编辑陈星

标题:每经专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税前月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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