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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票据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票据的融资功能被市场充分开发和利用,使得票据融资需求逐步增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社会融资结构的发展变化,票据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出现了大量融资票据。据辽宁统计,融资融券业务已成为企业筹集资金、民间投资和银行增加收入的重要工具。随着票据融资的快速发展,票据市场中的违规问题也随之产生。企业一再发行票据,骗取银行的信贷投机;银行夸大了存款和贷款的规模,银行间融资掩盖了信贷资产。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从多方面反映出融资融券市场业务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融资融券的市场风险

(一)融资融券的操作风险。受票据融资套利的诱惑,一些企业和银行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将贴现后的资金直接转移到保证金,发行高额银行承兑汇票,虚增银行存款;还有的利用金融业的竞争,企业在不同的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其他商业银行贴现,然后转回贴现资金进行循环开票,从而提取银行资金。银行保证金的增长和企业信贷需求的满足似乎实现了双方的双赢。一旦某个资本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承兑风险和银行资本的稳定性。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二)融资风险乘数效应。票据贴现贷款促进了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和超常增长,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很大一部分被商业银行间通过空的票据转让业务所膨胀和放大,这不仅使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脱离了实体经济的超常增长,而且使票据融资和短期贷款成为替代,也促进了银行信贷的几何级数被膨胀和放大。票据承兑贴现的乘数放大效应是空效应,它可能导致一张融资票据支持几十倍的信贷规模,这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无限扩大,加剧了信贷的结构性风险,并延伸到社会信贷规模的扩张,造成通货膨胀压力。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3)资本流向高风险行业的风险。由于货币资金的逐利性,一些企业和银行并没有将票据融资所获得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进行合理的信用控制等实际需要,而是根据社会经济市场中的热点行业的发展进行投机操作。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制作虚假关联交易和销售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发行商业汇票贴现融资获取短期资金,投资高风险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融资资金的非正常流动容易导致当地行业过热,投资虚拟经济或高风险行业最终会导致泡沫经济的风险。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融资融券快速发展的原因

(a)降低成本和避免监督。与短期银行贷款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具有更多的成本优势,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企业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往往受到银行信贷规模和结构的限制,而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手续简单、审批时间短的优点,更受企业青睐。更重要的是,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有严格的贷后控制,而票据贴现融资的贷后管理相对宽松。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银行贷款监管。因此,当市场贴现率较低,银行信贷额度不足时,企业往往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短期贷款融资,这就促使企业“舍贷款求票”的需求,从而衍生出大量的融资票据。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二)获取信贷投资利润。在资本价格市场化的背景下,企业往往依靠自己对银行的贡献来获得与银行进行价格谈判的发言权,从而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企业与关联公司采取“自开自贴”或“互开互贴”的形式,通过“存款保证金-发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资金存入保证金-重新开票”的循环,不断提取银行资金。为了快速获取使用资金,降低成本,一些企业通过非法渠道开具承兑汇票和申请贴现来获取银行资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没有将票据融资所获得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而是将融资资金转移到银行理财或投资于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机领域,导致票据融资业务看似大规模增长。事实上,一些资金并没有注入实体经济并实现再生产价值。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三)强调竞争吸收存款。银行积极争夺票据业务,发行大量银行承兑汇票,大力拓展各种贴现业务,不仅是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也是为了将票据融资作为吸收存款的重要方式,主要是完成银行存款或中间业务的评估任务,促进利润增长。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将贴现融资资金存入银行存款账户,是促进银行存款增长的有力保证。在大幅增加银行存款规模的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可用资金,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信用指数。票据融资给银行带来了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表现的诱惑,也带来了票据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一些银行放宽了审核标准,查询前贴现、票据背书、要素和真实性验证不规范,纸质票据信息未按规定在电子票据系统中注册。一些问题时有发生,如实现“存贷双增”,甚至迎合客户需求,降低贴现利率或降低手续费,影响票据市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4)规范信贷规模和质量。票据融资具有操作简单、风险低的特点,推动了存贷款和净收益(爱情基础、净值和信息)的增长,成为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规模的重要手段。银行签发的承兑汇票计入表外项目,不计入表内信用评估指标。企业承兑汇票只能以银行信贷作为担保支付资金。银行通过收取较高比例的保证金发行承兑汇票,大大提高了资产流动性和资产质量,成为银行控制资产的主要方式。然而,银行通过贴现获得票据权利,形成商业授信,并纳入贷款规模统计范畴,贴现业务成为银行调控信贷规模的首选。因此,银行需要大量的票据库存来控制信贷规模。为了赢得票源,一些银行机构简化了操作,使大量具有非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票据流入银行。一些银行还通过发放贷款来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甚至推出直接贴现发票来掩盖预付款,这使得其信贷资产质量无法得到真实反映,银行信贷规模膨胀。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五)隐瞒或者夸大信贷规模。从签发承兑汇票到贴现票据,反映的是票据的融资资产转换,而不是交易。银行贴现和直接贴现都占用银行信贷规模,而回购贴现不需要占用信贷规模和转移所有权。银行将其视为银行间借款,用于交易国库券以降低信贷规模。因此,银行机构更热衷于回购买卖票据,从而掩盖了信贷规模。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回购主体中没有买断和回购二级主体,这为利用交易票据调整信贷规模创造了条件。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此外,为了规避信用风险和完善评估指标,商业银行往往将重点转向低风险、短期限的票据融资。经常通过中介服务机构介绍票据融资的客户。一些中介机构利用银行票据融资信息的优势获取票据,为客户制作虚假交易数据,并通过篡改、伪造或重复使用跟单数据等手段,轻易骗取具有非真实交易背景的贴现融资,以赚取差价或佣金。这种票据不仅增加了票据审核的难度,加大了承兑银行的信用风险,促进了“融资性票据”的蔓延,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隐患。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监管对策

(1)修订《比尔·劳法案》,界定票据融资的范围。尽快修改票据法,设立专门的一章,将商业票据分为交易票据和融资票据。交易票据的发行、获取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严格控制票据到期和赎回风险;融资融券的发行、收购和转让突破了行业背景的真实性要求,但发行人的资格受市场准入制度的约束,只有合格的企业才能被授予发行资格,即在确立融资融券法律地位的同时,严格限定资格和范围,实施严格监管。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二)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确立融资融券的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融资融券市场完全自由化,所有企业都可以参与其中,随意发行无贸易背景的融资融券。在处理融资性票据时,特别是当前商业票据市场发展体系不完善,需要规范时,应采取渐进式的推广模式。一是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设定严格的标准。这就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建立融资融券信用评级体系,允许那些经营状况良好、资金流稳定、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有资格发行融资融券。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3)普及电子汇票,废除纸质商业汇票。电子票据可以完全消除纸质票据中记录的不规范、伪造、篡改等操作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对促进金融机构和合格金融公司全面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应加大推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类机构积极接入电子支付系统,促进网上票据业务的无障碍流通查询和企事业结构均衡发展。有必要加快提高企业对电子商业票据流通的便利、高效、安全和节约成本等优势的认识。在了解当前供求关系中买方市场的前提下,利用电子商务票据系统进行票据业务,对于衔接生产和销售,加快资金周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严格规范融资融券交易,必须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中进行发行和转让。

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四)严格监管和执法,严厉惩处银企勾结。对于非实物融资票据需求引发的银企合谋,应本着严格监管、严惩不贷的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防范。一是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检查和处罚的高效实施,提高检查的成功率。第二,要加大对非法企业和非法商业银行的处罚力度,增加与非法活动相勾结的成本。第三,积极引导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违规支付和结算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框架,营造良好的社会支付环境,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第四,积极推进票据结算纪律,积极维护票据结算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作者是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纪律委员会秘书)

标题:融资性票据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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