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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多渠道解决城市经营和服务保障行业职工住宿问题,促进职业与居住的平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共同起草了《关于发展职工集体租赁宿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明确了增加出租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房屋,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改造闲置的工厂、商场、办公楼、宾馆等房屋。

根据《意见》,出租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单独出售或变相出租。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此外,租赁宿舍可由建设和改造主体经营,也可委托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管理。经营主体应将承租的集体宿舍出租给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出租给个人或家庭。单一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双方每年签订一次租赁合同。

北京拟多渠道供给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认为,《意见》将有助于促进北京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北京住房租赁市场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租赁需求旺盛,供应普遍紧张,存在结构性矛盾。大型住房供过于求,而租金相对较低的小型住房供不应求,而床型租赁产品几乎都是空.的《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增加专门出租给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用人单位的职工集体宿舍租赁量。通过提供单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多元化产品,可以满足农民工的多层次租赁需求,从而有效增加此类租赁产品的供应量。(张达)

标题:北京拟多渠道供给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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